扬城查封两地下“黑窝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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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5: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2月16日,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曝光了我省东海县一些加工户在制作粉条过程中掺明矾、加色素、煎硫磺,并销往各地。扬州市各级卫生部门非常重视,立即开展查处违法生产粉条专项活动,查处了两家地下粉条加工点。 据了解,从18日开始至今,该市各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10人次,对380家食品超市(商店、批发部)42个集贸市场、180个饮食店进行了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经营、使用粉条的索证情况,采集无检验合格证明的粉条7份,经查扬州市大部分相关食品单位经营、使用的粉条主要来自上海、山东(泰安、招远、烟台)、福建古田、四川成都、河南郑州等地,未发现央视所曝光的粉条。2月23日,该市卫生监督部门在集中行动中,依法取缔了位于广陵区汤汪乡连云村的樊某和高某无证经营的粉条加工点。樊某和高某均为湖南衡阳人,他们分别租用了连云村两处简易公房作为粉条生产加工场所,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樊某经营加工场所紧临开放式粪坑和猪圈,执法人员现场查明其在生产制作粉条的过程中添加明矾和色素,当场查扣了粉条约900公斤,淀粉800公斤,明矾35公斤,色素2瓶及非法生产工具26件,目前正对这2家地下粉条加工窝点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本报见习记者 陈锡军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26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