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出版业投资大陆同等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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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5:4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记者王昭报道:在坚持WTO规则的前提下,对于台商投资出版业项目,大陆采取同等优先的原则。这是今天在国台办例行记者会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化鹏作出的表示。 他说,两岸出版交流从1988年开始,至今已15年。两岸的出版交流逐渐由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从一般交往到实质性合作。加入WTO以后,大陆出版界遵循《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两岸出版界的交流与合作,在坚持WTO规则的前提下,对台商投资大陆的项目采取同等优先的原则。 在版权交易方面,王化鹏说,近年来两岸版权贸易日益频繁。据统计,1998年大陆引进台湾版权871项,输往台湾出版权403项;1999年大陆引进台湾版权770项,输往台湾版权201项;2000年大陆引进台湾版权968项,输往台湾版权459项;2001年大陆引进台湾版权1366项,输往台湾版权787项;2002年大陆引进台湾版权1278项,输往台湾版权755项。两岸的版权买卖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人员往来方面,王化鹏说,两岸出版界人士互访日益增多,每年来访的台湾出版界人士数以千计。大陆鼓励出版界人士赴台交流,因而每年也有近50个团组,500人次赴台,在合作出版、编辑、发行、物流、印刷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两岸在出版联谊会议、出版研讨会、出版物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出版合作方面都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26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