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开信息应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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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7:07 深圳商报 |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向北京市民征求意见,其中关于公开信息的收费问题引起了市民争议。笔者以为,信息公开是政府的责任,而获得免费的公开信息是百姓应得的权利。 依照现代政治原理,政府对公众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与责任,那么保证公民方便、快捷地查阅公开信息也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然要求。 当前,对于政府的公开信息,普通老百姓查阅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说,政府信息的公开只是个开始,如何解决公民看信息难的问题,如何让公民能够轻松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才是问题的重点,这是保障公民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关键所在。广州市的做法倒是值得借鉴。据有关报道,广州市文件档案服务中心去年成立,在该中心,任何国内外组织、公民和外国人,都可通过简便手续免费查阅政府的“红头文件”。 因此,如何为更多民众的知情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信息公开制度。(西安艾文波) 作者:西安艾文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