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7:09 大江网-江西日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3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3年,省人民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省政府和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带领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江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既保持打击严重犯罪的声威,又注重发挥监督职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准狠地惩治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884人,提起公诉15134人。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效果。萍乡市以廖检德、文明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致死1人,致伤10余人,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廖检德和文明良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对利用邪教组织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犯罪,及时依法打击。在防治“非典”期间,坚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放松,维护了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批准逮捕走私贩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452人,提起公诉273人。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依法审查处理群众举报、控告14404件。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集体上访380件,告急访42件。组织检察官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广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经验,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049件2174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493件160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56件56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亿余元。

  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872件,同比上升47.1%;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95件,同比上升96%;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9人。其中影响较大的案件有: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姜和平受贿389万余元、48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后,姜和平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王兴豹任上饶地委书记期间涉嫌受贿121.8万元、258.6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侦查终结后,已移送审查起诉;吉安市政协原副主席王荣春涉嫌受贿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德兴市原市委书记吴祖国受贿28.4万元案,提起公诉后,吴祖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严肃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410人,涉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的司法人员190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了弋阳县公安局原局长邵亚军贪污28.4万元、受贿13万元案,邵亚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措施。结合办案,认真分析研究发案规律和原因,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对策593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948件。与金融证券、国企、海关、税务、建筑、工商、医药、质量技术监督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1504个单位,共同建立经常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为使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省人民检察院起草了《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立法议案,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调查研究和修改工作,该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第三个由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性法规。

  (三)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实行经常性监督与集中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了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35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05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460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18人,追捕543人,决定不起诉1277人,追诉172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龚柳芽等人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盗窃一案中,发现龚柳芽伙同其他人还有持枪入户抢劫等新的重大犯罪事实,并依法追诉了6名犯罪嫌疑人,龚柳芽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8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7件次。江西红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傅建军因挪用公款1770万元、受贿45.4万元、贪污4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检察机关认为量刑畸轻,依法提出抗诉后,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督促和配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共清理纠正超期羁押156人。检察机关无超期羁押。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现象提出纠正意见333件次,纠正违反规定留所服刑和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146人。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57件,法院已审结117件,其中改判75件、调解改变原判决31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99件,被采纳355件。同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151件申诉案件当事人,做好息诉工作。

  (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为第一要务服务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在加快经济发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更新执法观念。在全省检察机关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全省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上来。牢固树立现代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的统一,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执法办案中,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为促进各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改进执法方法。办案中,不轻易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轻易查封、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对确需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注意选择适当时机和场所,防止企业人心波动;对确需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严格控制范围,加快办案速度,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发还。通过办案,为企业清除“蛀虫”,扫清障碍,挽回经济损失。

  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在继续落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的18条措施及50条实施细则的同时,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在认真听取对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8条指导性意见。各级检察机关在加大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结合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五)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在检察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全省检察机关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紧扣法律监督职能,贴近检察工作和干警思想实际,立足教育和疏导,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执法作风、案件质量、扣押款物和办案安全防范等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从严治检,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严肃查处了违法违纪检察干警15人。通过教育活动,增强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度。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把全省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党性强、团结好、风气正、效率高、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领导集体。按照省委关于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的推荐提出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精神,协助党委、人大对需要调整的9名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调整和交流。调整后,11名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平均年龄为43.5岁,比调整前下降了11岁;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占90.9%。这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实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扎实推进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公开招考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严把进人关。加强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组织400多人参加法律本科、120多人参加法律在职研究生学习,举办各类岗位技能培训班50多期,共有2800多人参加培训。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特长确定工作岗位,努力解决学非所用、用非所长的问题。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2003年10月举行的“全国优秀公诉人”大赛中,我省三名参赛选手全部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并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在2003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我省检察机关参考人员通过率高出全国3.6个百分点。

  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末位检讨制,积极开展“星级创优”和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年有105个集体、225名个人受到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寻乌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映新被授予“江西省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称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曹运革被授予“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称号。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保证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把检察工作置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在接受监督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派员听取代表的审议意见。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落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以工作简报等方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及转办的案件。去年12月,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应邀视察了省人民检察院和南昌、上饶、鹰潭等市的检察工作,重点视察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和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聘请特约检察员368名,执法监督员320名。省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严打”整治斗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控告申诉检察、公诉、刑罚执行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等主要工作已跨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行列,总体上实现了省人民检察院2001年初提出的“全面振兴江西检察事业,力争三年内跨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行列”的奋斗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查办职务犯罪手段落后,侦查能力和办案效率有待提高;对诉讼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特别是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比较薄弱,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基层检察院人员不足、经费困难、装备落后的问题仍较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我们诚恳地希望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2004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执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江西检察事业全面快速发展,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检察工作。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检察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法,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专政职能与监督职能、服务职能的一致性,真正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贯穿到全部检察执法活动中。

  (二)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势力、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重点打击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从严从重打击走私、诈骗、偷税骗税、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发生在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贯彻实施《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指导、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行动结合起来,对诉讼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清理纠正。加强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注意在诉讼监督工作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深入查办司法和执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

  (五)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广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建立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程序,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程序完善、监督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积极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六)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星级创优”和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充分调动检察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对部分检察官开展述职评议等工作。

  (七)进一步做好检务保障工作。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把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运用于检察机关的业务和队伍管理,使先进的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战斗力。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增加检察经费投入,加强法医、文检、痕检和视听等技术手段建设,加快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进程。

  各位代表,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江西检察事业全面快速发展,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大江网-江西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