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贫困农民看病将获政府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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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22:32 人民网 |
人民网昆明2月26日电记者陈娟报道:今年,云南省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员,因病难以承担相关治疗费用时,政府将给予一定的救助。 据悉,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农村五保户和民政部门调查核定、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户家庭成员、革命伤残军人、军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医疗救助实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的办法。各县、乡要建立档案,严禁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应合理,救助金发放要及时。 据了解,云南省财政厅、民政厅日前已下拨昆明市医疗救助专款85万元,昆明市民政局目前正在积极着手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准备工作,昆明市农村医疗救助近期内即将启动。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