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4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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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2:17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2月25日,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卢珍宝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卢珍宝,女,现年68岁,文化程度文盲,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人;犯罪嫌疑人卢娟英,女,现年72岁,文化程度文盲,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人;犯罪嫌疑人周和珍,女,现年73岁,文化程度文盲,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人;犯罪嫌疑人陈建良,男,现年45岁,文化程度初中,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人。据公安机关侦查,2004年2月15日,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在用干稻草、毛竹、布绳及少量铁丝搭建极易引起火灾、坍塌的草棚内,组织从事“铺堂忏”活动,聚集60余名老年妇女,并在草棚内外点蜡烛、烧香、烧纸箔。当日下午14时许,该草棚西南角的稻草起火燃烧,火势迅速蔓延,倾刻间草棚燃烧并坍塌,造成39人当场烧死,4人受伤(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案发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并适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月23日,海宁市公安局对上述4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经过两天时间的认真审查,依法对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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