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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月未重考一年无驾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2:27 京华时报

  作者: 林色平来源:

  本报讯(记者林色平)市交管局昨天出台新管理举措,从今天起,凡是违章被罚满12分的司机必须3个月内参加考试,逾期者将被处以“一年内不得再次报考驾照的处罚”。

  据市交管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程序,若驾驶员违章记分满12分,交管部门依法可对其监控,并将其驾照滞留。随后由交管部门组织驾驶员进行重新学习和考试。但事实表明,仍有部分法制意识淡薄的驾驶员在驾照被扣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这种违章被视为非司机驾车。

  据悉,非司机驾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近年来有上升趋势。为此,交管部门出台该规定,要求违章记分满12分的司机,必须在3个月内参加考试,否则将受到一年内不得报考驾照的处罚。一年期限从达到12分时算起。

  交管部门在出台规定的同时还提醒广大驾驶员,由于本市自动交通检查仪器增多,很多司机对自己的违章情况并不能及时得知,需要经常登录交管局查询才可准确掌握。新闻背景

  公安部今年要实现“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比2003年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杜绝不合格车辆、非司机上路。市交管局因此决定严格对待“驾驶员管理教育、清理整顿无牌无证车辆”的制度,对从事客运的驾驶员普遍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违章记分满12分的驾驶员,尽快组织重新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禁止其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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