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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为何能宣传158次?(一家之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5:01 人民网-江南时报

  河北 刘锋

  2月25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通报了2003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情况,其中提到,“中华灵芝宝”因进行虚假宣传158次被通报。

  笔者不清楚这158次是什么范围,是在一个地方还是全国各地,也不知道每次虚假宣传的时间有多长,但158次的虚假夸大宣传,足令人刮目相看。

  执法部门的有关人员没有理由看不到这些虚假广告,既然能看到这些虚假广告,又知道有关的规定,就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制止这种不法行为。笔者不解的是,这么明白的道理,为什么执法部门却不明白?如果被明令禁止的东西还能被突破158次之多,我们不能不怀疑制度的功能,不能不怀疑执行者的能力和执法过程。

  笔者见到过一些雄赳赳气昂昂的执法者,也见过丢盔弃甲、作鸟兽散的小商贩。在我的心目中,尽管执法者不乏粗暴,但想想他们也是为了执法,便能理解一二。可是如果知道有些企业违规可以达到158次,而且还有继续违规的能力,还有继续违规的可能,不由人不慨叹他们对一个违规企业太仁义了。但是这样的仁义令人深思,更令人愤慨。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2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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