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工作规则》开始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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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5: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孙朝红) 近日,盐城市教育局制定并开始试行《盐城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规则》。 根据规则,盐城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实行局长(书记)负责制,局长(书记)领导全局(委)的工作,副局长(副局长或党委成员)协助局长(书记)工作、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厅的决策和部署,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由局党委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决定。规则还对依法行政、行政监督、会议制度、公文运转、作风纪律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27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