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获准成为中国公民自费旅游目的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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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5: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钱春弦)中国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日韦)和丹麦驻华大使龙博深26日在此间签署《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丹麦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 根据此项协议,丹麦已正式获准成为中国公民自费旅游目的国。但是中国与丹麦旅游界还将就签证、双方指定旅行社等具体问题进一步商讨,此后中国游客才有望实现丹麦行。 目前国务院已批准开放59个中国公民自费组团旅游目的国和地区,已经正式实施的有28个国家和地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2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