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与97户渔民(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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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6: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吴兢 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江苏省东海县石梁河镇艳阳高照,鞭炮声声。 这天上午9点,谢印立等97户深受水库污染之害的渔民们脸上喜气洋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连云港市和东海县有关部门人员,开始将首批400万元补偿款分发到他们手中。 手拿补偿款,渔民们谢声连连:“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人民法院。” 渔民们能够拿到补偿款,同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对此案的关注密切相关。 这97户渔民,来自江苏东海县和赣榆县,一直在石梁河水库以养鱼为生。1999年9月和2000年6月,不到一年时间水库竟两次遭受严重污染,他们养殖的2730箱鱼死个精光。蒙受重大损失的谢印立等97户渔民联名状告水库上游的山东省临沭县化工总厂和金沂蒙有限公司。法院经过两审,判决两名被告承担污染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60万元。97户渔民打赢了官司! 可是,愁云很快又笼罩在渔民们的头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两名被告一个已经破产关闭,另一个已将全部财产偿还县财政局借款并已改制。也就是说,两名被告已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我们的生活怎么办?”陷入困境的97户渔民开始向党政领导机关、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当求助信放在肖扬的案头,97位渔民的遭遇深深牵动了他的心:“群众利益无小事!这97户渔民已经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如果拿不到补偿,其生活令人堪忧。作为司法机关,我们理应与当地党委、政府一起,想方设法协调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肖扬立即要求执行部门组成调查组到当地了解案情,并做好协调工作。2003年11月25日、12月5日,调查组先后两次赶赴山东、江苏,走访渔民当事人,了解他们家庭生活状况。97户渔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与山东、江苏两省协商,达成处理意见:山东省政府分两期出资360万元,江苏省政府分两期出资200万元,补偿97户渔民的经济损失,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肖扬告诉记者:“尽管这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已经没有了执行能力,但我们的政府、法院都没有就此撒手不管。因为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们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损的渔民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深切感受到司法为民。” 《人民日报》 (2004年02月27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