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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间4次跳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9:4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薛伟通讯员王华兵、罗映清)昨日中午9时左右,一湖北籍男子杨某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大楼顶层12楼作跳楼状,引来大批群众围观,消防车、救护车和公安部门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宝安区法院高度重视,正、副院长亲自充当“谈判专家”做杨某的思想工作。经过1个半小时的“谈判”,终于成功救下该男子。

  宝安区法院副院长陈出新向记者介绍,该名跳楼男子杨某是该法院受理的一宗故意伤害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已排期3月2日开庭审理该案。据介绍,2002年9月杨某被误认为是偷车者遭到群众殴打,随后又被带到当地治安队。据后来伤情鉴定为“脾脏摘除”。但杨具体被谁殴打,目前法院还没有判定。

  杨某去年8月到宝安区检察院提请诉讼,当时宝安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受理该案。同年12月,深圳市检察院经调查,同意杨起诉。其间,杨某曾先后三次在某报社驻深圳办事处楼上“跳楼”,每次都会吸引一两千人观看,造成当地交通堵塞。

  宝安区委政法委派出执法监督科阮开江科长前来协调处理。阮科长表示杨某此举,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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