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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禁中小学生用书“超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01 华声报

  华声报讯: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今年市教委明确规定擅自选用“2004年秋季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进行实验的直接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学生和家长们可以登录北京市教委网站,查看目录。

  据北京晨报报道,《目录》中包括教育部推荐的书目和市教委推荐的实验教学用书。未经国家和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版的中小学教材和国外原版教材),各校一律不得擅自选用。各区县使用的地方教材须按规定报送审查,纳入《目录》后可以选用。未经市教委审定的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不得用于普通中小学课堂教学。

  学生使用的教材应按照每生每一学科选用一种版本教材的原则选订;确因教学实验的需要,选用《目录》以外的教材或同一学科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教材的学校,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报市教委备案。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原则上不为学生提供教材。

  区县教委主任对本区县普通中小学的教学用书选用工作负总责,中小学校长对本校使用的教学用书负责。对擅自选用《目录》以外的教材进行实验,或未经审定通过,擅自扩大教材实验范围者,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市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停止实验或禁止选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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