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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欠款开发商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20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李京华)购房人拒不支付按揭贷款,开发商须承担还款责任。北京市一中法院日前执结一起这样的银行追索按揭贷款案件。

  法院介绍,2000年陆先生买了北京万泉新新家园的房子,并向建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按揭贷款。当年11月,银行向陆先生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5万元。陆先生以房屋作抵押,开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自2002年9月起,陆先生不再向银行交月供,银行遂向北京一中院起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陆先生偿还银行本息360余万元,开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书生效后,陆先生和开发公司均未自动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开发公司支付了涉案的本息、案件受理费等共计381万余元。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公司在履行连带责任后有行使追偿权,向陆先生追讨这笔钱。(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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