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规章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基本结束由"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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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38 海南日报 |
共废止规章 23件,修改规章 30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0项,修改9项,待处理 60项 本报讯我省依法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目前,省政府规章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基本结束,政府正加速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由“审批性政府、管制性政府”向“服务性政府”的变革。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该法律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管理创新,2月17日,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23件规章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30件规章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海南省关于在琼台湾同胞待遇的若干规定〉等17件涉及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这是我省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又一阶段性成果,标志着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这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本次清理遵循“既要依法清理,又要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印发的工作方案进行,共清理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154件,其中不涉及行政许可的71件,占规章总数的46%;涉及行政许可的83件,占规章总数的54%。83件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拟予以保留的15件,修改的30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2件,废止的23件,需要等待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清理结果再作处理的13件。在154件省政府规章中共涉及行政许可233项,拟保留的74项,修改的9项,取消的90项,待处理的60项。 此次省政府规章清理结果公布后,省政府还将在适当时候向社会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所设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结果,预计全部清理工作将在3月底结束,届时我省行政审批事项将大幅度减少。 (相关文件见第五版)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