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药店药品未标医保范围 违规者将被取消资格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0:57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林文彬)门口挂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牌匾,货架上的药品却未标明是否属医保范围;消费者持社保IC卡在定点药店竟能购买日常用品……对于市区部分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定点药店的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8284967,欢迎市民监督。 今年1月的一天,市区佘先生下午6时多下班时途经一家医保定点药店,店里的药没标明是否属医保范围,他以为凭IC卡都可购买,便选购了田七皮肤药等5种药品。谁知,到柜台结算时却被告知其中3种药品须用数十元现金支付,但他带的钱又不够,最后只好将药放回柜台。今年2月份,他又来到市区另一家定点药店购药,药品也是没有标明是否属医保范围,他只好逐一向营业员询问。他说:如果商家标明这些内容,消费者持卡购药就方便多了。 记者昨天就医保定点药店存在的问题暗访了市区3家药店。在市区东厦路一家药店,记者见到处方药、非处方药及营养药的价格标签上有的注明医保甲类、医保乙类,一位营业员告诉记者:“只要有注明医保的,均可用医保IC卡购买。”然而,在市区梅园和金砂路的另两家定点药店,却没看到药品有标注是否属医保的范围。营业员都向记者保证,店里所有的药品均可用医保IC卡购买,然而在结账时,收银员却对记者说:“那得看是什么药品。” 记者昨天专门采访了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医保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市区共有19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对于这些药店均要求他们在药品的价格标签上注明是否属医保范围。针对近期部分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将开展检查,一经发现将责成整改;对于屡教屡犯者,将取消其医保定点药店资格。(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