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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下月起兼管治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8日13: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岛内先行试点;执勤交警加佩警笛、录音笔等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3月1日起我市交警进行勤务改革,交警将兼管治安。先在思明、湖里两区试点,而后在全市推广。

  交警将改变传统高峰站岗、平峰巡逻的模式,确定高峰期定点的交叉路口和重点监控路段,每天6小时路面工作,保证高峰期定点在岗,平峰期重点监控路段也见警力。

  这一改革将充分发挥“一警多能”的作用。以前交警也兼管治安,但主要是路面处置及打击车匪路霸等,以后交警任务将加大许多,包括在执勤过程中要及时收集路面信息,发现治安问题及时上报,现行处理道路上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负责抓现行、现场警戒等。在执勤中遇到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和重特大灾害等、疫情、事故等,交警要主动配合其他警种开展工作,实施增援、策应。

  交警执勤时在着装、装备上也将以全新形象出现。统一穿夹克、扎白色腰带、戴白色警帽(驾驶摩托车除外),穿黑色皮鞋,加佩警笛,可能还增加录音笔等其他装备。

  勤务改革试点后,交警支队将成立支队、大队督察组,形成三级督察制度。大队督察组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督察,支队督察组每天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督察,利用监控系统随时抽查交警的在岗情况。

  图为执勤交警们整装待发。 刘罡 摄(林小红 蒋佑普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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