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就是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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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05:5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农业税免征是当前的热点,特别是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之后,已有多个省市明确提出了免征目标,如宁波、杭州、苏州、北京、章丘及青岛的崂山、黄岛两区等。农业生产环节上“零赋税”,对农民来说当然是件大好事,北京农民因此每年将受益8000多万元,章丘农民每年也直接卸下5960万元的负担。减负的增收效应立竿见影。 但取消农业税并非全国的统一行动。农业税如何降低、是否免征,权力在地方,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条件”自行决定。因而,各地选择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发达地区的共同情况是,农业税费收入所占比重逐年减小,政府支出对农业税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不少地方有能力为本地区农民减轻负担,甚至对农业进行补贴,免征农业税便成了水到渠成的事;而其他地区,特别是农业大省,有的至今还要吃国家的扶贫粮、救济款,因而没有“理由”免征农业税。 所以,仅以“条件”而论,很多贫困地区的农民在相当长时间内恐怕都难享受到这样的“零赋税”待遇,可问题偏偏在于,真正苦的农民不在发达地区,落后地区的农民更需要得到农业生产环节上的“零赋税”待遇!对农民来说,减负就是最现实的增收。显而易见,对贫困地区的贫穷农民免征农业税更有必要。在这些地方若采取有力的减负措施,农民增收效应远大于发达地区的农民。雪中送炭远胜于锦上添花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可见,取消农业税各地固然不能“一刀切”,但我们应该从更积极的方面去体会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那就是免征农业税不必等全国通令,而不是有条件免征也不去免征,暂时不具备条件更不应成为无所作为的口实。道理很简单,如果地方政府以“条件”不具备为借口,不主动改变机构臃肿等现状,那么取消农业税的“条件”永远也不会成熟。 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多管齐下,用取消农业税的办法给农民减负增收无疑是一个极易操作、效果显著的好办法。有条件免征的地区应该尽快行动起来,而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应主动为免征农业税创造条件。 盛 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