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移违法停车不再收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06:0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9日宣布,从3月1日起,对于在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违法停放的车辆,交警拖移后,除依法给予相应罚款及吊扣驾驶证处罚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再交纳“拖车费”。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交友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