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享受国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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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08:5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3月1日讯(记者刘晗)《湖南省城市房地产税施行细则》今起正式实施。副省长贺同新说,城市房地产税不是我省新增加的税种,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和外籍个人、港澳台居民总体税负不会因此增加,反而将有大幅度降低。 公平企业税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房地产税仅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我省制定《湖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对外资企业给予免征包括城市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 从2002年4月1日起,我省恢复按《暂行条例》规定征税。根据这一条例,外资企业房产税负将高于内资企业。因此,省地税局负责人认为,省政府根据《暂行条例》的授权,对外资企业房产税负进行调整,是给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以税收国民待遇,是公平税负的行为。 还可以减免 除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免征的城市房地产税的房屋外,下列房屋也可免征或者减征城市房地产税: 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举办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屋;残疾人员工占全年平均员工总数35%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自用的房屋;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开发兴建的商品房屋,未销售、未使用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租给本企业职工的住宅暂减征50%城市房地产税。 没加重负担 《施行细则》规定,城市房地产税在城市(含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建制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为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省地税局负责人说,城市房地产税,按照应税房屋的房产原值的1.2%计征;对房屋出租且无法确定房产原值的,以其年租金收入18%计征。与内资企业房产税税率一致,同时减征20%,按照租金收入征税的,减征33.3%。合营企业使用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不再征收地产税,也不征收土地使用税。总之,现在的城市房地产税税负与内资企业的房产税税负基本一致,加上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实际上是降低了纳税人的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