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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着正品卖假货销售骨干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0:0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崔小明通讯员欧益明)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的原销售骨干陈某,在职期间竟然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干起了贩卖假冒双鹿电池的勾当。日前,他和同伙被海曙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原来是“中银”的销售骨干,有着广泛的客户网络。但陈某并没有安心做好本职工作,2001年5月至6月,他从上海购入了600箱假冒的5号双鹿电池,藏匿在宁波某服饰厂。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间,陈某将该批假冒电池重新包装后,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

  至案发时,陈某伙同钟某共销售假冒双鹿电池44万余节,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已收货款6万余元,与此同时,在陈某和钟某的仓库处查获假冒的双鹿电池33万余节。

  日前,海曙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5万元,赃款全部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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