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出事 校长引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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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7:16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会上获悉,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长、教委主任或教育局长都要引咎辞职。 据悉,会议明确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教委与各区县教委、直属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区县教委要与其所属的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人员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教委强调,在一年之内,发生1人死亡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校长要引咎辞职;发生5人以上死亡安全责任事故的区县教委主任、教育局长要引咎辞职。 此外,还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和一切奖励,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提干和晋升。 (记者 汤寒锋 实习生 何灵芝)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