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园区又撤15个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07:23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我市近期又撤销了15个开发园区,不合规定的开发(园)区撤销已达到126个。 据悉,我市从去年开始各类开发(园)区的清理整顿。经过“撤销、核减、整合”整改后,分3批共撤销了永川市莲花制革工业园区、重庆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126个开发(园)区。经市政府审查确定,在全市范围内重新评定出了包括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庆北部新区在内的50个开发(园)区。 按市政府要求,今后,各类开发(园)区的扩展和设立,都将按规定程序报经市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引进项目必须与开发(园)区功能性质相符,严禁擅自改变用途搞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记者李伟 实习生 刘亚楠)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