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5年,终于可以舒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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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04: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屠传宏 宁波晚报讯 昨天,一位来访者拿着2002年12月25日本报复印件激动地说:“就是晚报这则新闻给我们指了路啊!” 来访者名叫卢再业,这位57岁的农民是从宁海深甽赶来的。他妻子等人在1999年5月之前借给胡某家10多万元,当时听说胡家打算造好房子后出卖来还债,大家都表示放心,可没想到事后胡家却不还款。于是大家起诉到宁海法院以求解决,2000年八九月间,经法院判决及调解,确认了胡家的债务状况。但这些判决及调解文书生效后,胡家仍未履行。 大家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举报胡家可供执行的两间房屋。但胡家提出,他家早在1998年就已经分家,这两间房屋是属于儿子的。胡家也拿得出相应的“分家协议书”和房产权属证明,这样,法院执行就无法落实了。 2002年底,卢再业从别人手里拿到一份当年12月25日的《宁波晚报》。报纸一拿到手他就读得特别仔细,当他看到记者采写的一则《为逃避债务,房子无偿转让给儿子———法院支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新闻时,顿时眼睛一亮。“太好了,这不正是为我们指点迷津吗?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行使撤销权!”他一看不是当天报纸,买也买不到了,当即向那人借了去复印…… 请不起律师,卢再业就把复印下来的新闻一字不漏读了又读;又四处寻找1999年3月至5月间为胡家造房子的工匠来做证人证明胡家当时并没有分家……去年3月18日,几个债权人一起对胡家提起诉讼。 法庭上被告方提交1998年12月20日“分家协议书”作为证据,卢再业一眼找出了破绽:“房子还没造,怎么就先分了?”他申请法院对“分家协议书”的书写时间进行鉴定,经鉴定认为,“分家协议书”实际上写于2000年4月。 法院认为,胡家分家是在2000年4月前后,而此时胡家与众原告的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成立,胡家将“分家协议书”的书写时间提前,足以证明他们无偿转让财产,故意逃避债务的履行,对债权履行构成损害,依法撤销胡家分家行为。春节长假一过,卢再业拿到了一审判决书,“五年了,终于舒了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