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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清理“红顶商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12:20 天府早报

  党政领导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兼职,企业负责人当选党政领导职务后须辞去原职务

  早报讯(沈组一记者刘云飞)昨(3)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有关人士透露,我省正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这是继去年开展对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我省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

  10天前,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联合转发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通知》说,中央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根据相关要求,我省的清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凡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免去或本人主动辞去其在企业的职务;凡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领导职务,要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经选举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不驻会的企业负责人,不在清理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遵照《通知》执行;国家机关委托其行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今后,在换届选举中当选党政领导职务的企业负责人(不含经选举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不驻会的企业负责人),必须辞去企业的领导职务。因工作需要,企业负责人调入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必须辞去企业的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调任企业负责人,必须辞去党政领导职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谁批准、谁纠正”的原则,把这次清理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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