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投诉200件以上 十大“病症”困扰手机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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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05: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随着手机逐步成为普通消费品,相关投诉也随之增多。据市消协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消协每月受理的手机投诉在200起以上,而这也只是手机消费纠纷中一小部分。据悉,根据受理的消费投诉情况,目前手机投诉主要存在10个方面的问题。 部分手机商不按“三包”规定给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不准确完整地填写“三包”凭证,有的甚至不填写“三包”凭证,以逃避商家责任。 不按“三包”规定给消费者退换货。有的手机商想方设法拖延时间,然后以超过时限为由只换不退或只修不换;有时应该免费退机,商家却收取一定的折旧费。 少数不法手机商将旧手机更换外壳后当新机出售,消费者图便宜,往往同意商家不提供购机凭证的要求。但这种手机质量无保证,容易出问题,待消费者送修时,才知道是旧机,维权却无凭证。 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商家告知为双电双充,买回去才发现,电池却不是同一厂家,往往一块是“原配”,一块是另一品牌。找商家理论,商家却辩称“双电双充”并没有要求两块电池是同一品牌。这样的文字游戏使不少消费者吃了苦头。 手机商在广告中标称手机价格低于进价,但不按标价出售,必须加上手机商规定价格的套装配件才出售,而所谓套装就是把电池、耳机、挂链和手机套等攒成一个由手机商定做的精美礼盒,该礼盒成本很低,但每套却卖较高价格,如此,在手机销售上的损失通过配售礼盒就赚了回来。 手机商在广告上称按低于进价的价格出售进口手机,但却把厂家出厂时配置的原装电池换成国产品牌,消费者想要原装电池,则需另加钱。有时手机出厂时配置的是两块原装电池,商家却拿掉一块,只卖单配,差价往往在200元左右。手机出厂是双电还是单电并无明确规定,这给商家钻法规空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手机商在广告上大字突出超低价或低于进价,小字注明每天限购几部,当天开门时顾客蜂拥而入,手机商却告诉消费者已售完或日期不对,同时劝说消费者购买其他机型。其实,此类广告的目的多数是为了吸引消费者,捧人气、造声势。 手机维修市场较为混乱,主要表现为“三包”规定难以落实。商家经常将故障原因归咎于消费者的过失,逃避保修责任;只换不退,只修不换是常事;维修人员故意将故障归因于手机的软件设计问题或网络问题,拖延维修时间;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低,很难一次性排除故障;维修过程服务程序不规范,维修人员往往不当着消费者的面拆机、更换部件,事后责任难以分清,手机的零配件被偷换的事也时有发生。 手机质量检验或鉴定门槛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往往不得不接受厂商自设的检测机构检验鉴定,但这种鉴定却没有法律效力,同时,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鉴定方式,也不可能真正从消费者利益出发。 基于上述手机消费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市消协有关人士认为,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货比三家,理清消费,出了问题要注意保留证据,积极维权,让有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家受到应有的惩罚,共同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刘锟锋) 诚信是经营基石维权是“上帝”呼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