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 罚款超过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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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10:1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擅自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中止妊娠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 据物价部门标准规定,凡擅自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中止妊娠、做假节育手术、或施行恢复生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的,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张雅旖 杨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