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车打盹 罚款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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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10:44 武汉晚报 |
新华社天津专电 在天津,开车打盹要被罚钱啦。从3月10日起,天津市交警将对疲劳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处以5元罚款,司机疲劳状态没有消除的,要滞留机动车。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天津市将从3月10日起开展整顿交通秩序“百日行动”,对疲劳驾驶等7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格处罚。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黄全利说,天津市此次严格整顿交通秩序,针对极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依法从严处罚一起。宁可因为严格管理听到骂声,也不能因为放松管理导致事故听到哭声。 根据规定,从3月10日起,对疲劳驾驶机动车的司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处以5元罚款;司机疲劳状态没有消除,而且没有其他驾驶人代替驾驶的,要滞留机动车。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疲劳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将处以200元罚款。 天津市此次严格处罚的7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包括:货车超载、客车超员、超速行驶、在高速路行驶不系安全带等。酒后驾车也被列入严格处罚之列,酒后驾车处以50元罚款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后驾车的,处200元罚款,拘留15日。如果一年内醉酒后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李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