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弱势群体的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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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11:33 海南日报 |
在为洪志功的事迹感动和赞叹之余,一个更为急迫的问题需要提上议程,那就是政府和社会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切实帮助更多的各种各样的弱势群体摆脱生活困境。 从精神层面看,洪志功确实不是弱者,他不屈不挠的抗争意志,值得每一个人学习。但从他的现实处境看,从他谋生的能力看,洪志功仍旧是弱势者。由于疾病缠身,他许多美好的人生理想,甚至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实现起来非常困难。因此,一个真正成熟和理性的社会,面对这样逆境中努力拼搏的年轻人,决不能简单地赞叹几声就完事了,而应该积极创造条件,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帮助他们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倡导自强不息的精神没有错,但并不能因此推卸我们对弱势群体帮扶的责任和义务。呼吁更多的热心人发扬公益心,慷慨解囊捐钱捐物也没有错,但绝不能将它当成帮扶弱势群体的根本办法和长久之计。这样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最终只能靠政府出面统筹解决。 这其实也是一个社会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近来我们都在谈论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这个“人”,当然就包括像洪志功这样的弱势者,以及其他急需帮助的弱势群体。这就是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应该更有能力来帮助弱势群体,更应该扩大帮扶范围,加大帮扶力度。我们应该建立一种政府帮扶弱势群体的机制,果断地拿出一部分资金和物资,切实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处境,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只有这样,我们社会各类弱势群体的权益才有根本的保障。这是社会的迫切需求,也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由于复杂的原因,海南目前的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也正因为如此,想办法加快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步伐,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显得格外紧迫和重要。经济发展是社会事业发展的前提,但社会事业长时间“短腿”,势必也会拖经济发展的“后腿”。弱势群体是我们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生活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繁荣。 让弱势群体拥有正常的生活和个人发展机会,不再需要喊多少口号,确实到了赶快想办法、订措施的时候了! 作者:廖述毅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