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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埋管线请快申报 新修道路五年禁挖 整治"马路拉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13:25 青岛新闻网

  晚报讯近期市区部分道路开始改造施工,市政养护部门希望相关的地下管线施工单位能在道路施工期间,同期进行管道施工。有关人士指出,为了杜绝不断开掘的“马路拉链”扰民,按照规定,在新修道路竣工后五年内不准再行挖掘。

  记者从市政养护管理处获悉,近期,八大关景区将进行综合整治,景区内的部分道路要改造施工;同时,因市政污水系统改造,孟庄路(昌邑路———内蒙古路)在3月6日至4月21日期间也封闭施工。

  在城管部门发布通告,提醒需要埋设地下管线的单位和个人,按时到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后,管道燃气、自来水和通讯等单位都能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并确定了施工计划,但有些施工工程量不大的单位和个人联系的却很少。比如,一些道路两侧的商店需要从道路主干管上接排污管道,但却不申报;有些小区进行供水管道改造,也需要接管道,但也没有申报。

  据介绍,如果在通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掘路费将减半收取,按15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市政养护管理处的联系电话为6669616。(记者芦智峰)(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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