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办民校” 根源于追求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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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02:00 人民网 |
网友:龚明义 据3月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名校办民校”如今正成为一些地方重要的教育发展政策。全国政协常委朱永新在他的提案中鲜明地指出:这种做法应该及时停止!他说,名校的优质师资、办学条件是由国家培养、长期支持倾斜的结果。而“名校办民校”就是利用这些优质资源去赢取家长手中的钱,这样将使义务教育大打折扣。 朱委员不愧为“教育市长”,他非常准确点中了“名校办民校”的企图所在:赢取家长手中的钱。这种作法不仅刺激和强化了家长的择校心态,使择校费年年攀升,而名校却因此获得更多的暴利。这里可以有60名在校生、按每生收取2万元学费为例,作个保守推算。一个班6名教职工(人均年工资2万元),教室办公室等年租金6万元,两项相加三年总开支仅54万元,可以净赚66万元。如果一所学校有10个班的话,三年就可净赚660万元。 以上推算的标准,是以中原地区的“名校办民校”为参照,如果按发达地区数目肯定更大,名校舍所得暴利更加惊人。也就是说,“名校办民校”是地地道道的追求暴利行为。而且名校之所以能得到这种暴利,既凭借其实质存在的垄断地位,又利用的是国家直接投资的资源,包括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所产生的危害也明显大于其他单纯的暴利行为。 当然,一些名校利用办“民校”的收入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或提高了教师待遇,也提升了极少数学校的教学质量。但,“名校办民校”所带来的负面效果,可谓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名校通过高收费确实使自己教学经费空前充裕,高待遇从一般学校挖来了大量优质师资,形成学校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由此导致普通中小学大批优秀生源的流失,一些普通公办学校因此越办越差,形成恶性循环。 从反垄断反暴利的角度,理所当然的要以法规范包括“名校办民校”在内的教育收费行为,也应该以法惩罚其追求暴利的行为。同时,教育属上层建筑,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政治内容。教育垄断及其伴生的教育暴利,直接损伤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力。有识之士指出,教育不公平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平,并且是影响社会进步、国家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无论从维护经济秩序上,还是从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力上,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容忍“名校办民校”之类的教育暴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