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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女人一盼倾人城 不让男人忘我成“视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13:48 中国新闻网

  在一篇随笔里看到如此惊心动魄的词儿(指“视奸”),据说是东洋舶来品。顾名思义,是用眼睛来实行性暴力。除了武侠小说里的邪牌高手,谁有这般神通?按常理论,眼睛的功能在看,再浪漫一点,也偶尔客串嘴巴———所谓“眼睛吃冰淇淋”,秀色可餐,就是指这等雅事或无伤大雅的韵事。当然,看得过分忘我也惹麻烦,难保不撞上路旁的电线杆或者停车表。

  说到眼睛的负面功能,就我所知,旧金山一家公司,一位女秘书曾经向人事部指控某男性同事,罪名是“用眼睛剥光她的衣服”,属于“性骚扰”。到此为止,眼睛还没涉及暴力,但如今终于摊上了———奸淫,这可是刑事罪。用法律术语,叫“实施强奸”,怎么实施呢?不晓得,“色迷迷”是肯定的,还能有别的行动吗?要有,如毛手毛脚,如血脉贲张,那是别的器官把持不住,和眼睛无关。到了这田地,男人要么戴蛤蟆镜,要么逢女人必低头闪避,呜呼,眼睛,多少罪恶假汝而行!

  不过,剔除色情的成分,阴谋的成分,眼睛从普通的“看”进到“视奸”,别说男人,就是女人本身,尤其在情侣之间,夫妻之间,说对这纯视觉上的越轨有多痛恨,似乎不合常理。须知,视觉如果也算段数,看得这般丰富生动,这般咄咄逼人,这般有境界,总该拿上“黑带九段”吧?

  而自我感觉极为良好的丽人,为了晚上的重大社交活动,白天在美容院泡了大半天,做头发,修指甲。又在卧室的妆镜前消磨了小半天,选衣服,选首饰。花上如此可歌可泣的工夫,我还没算上她此前置装的,保养脸孔的手段之类,与“年龄”这一最大天敌的殊死搏斗呢,及至她款款其莲步,进入宴会厅时,如果众人并非不约而同地“眼睛一亮”,如果男士们都埋头喝鸡尾酒,只以眼角的余光扫扫了事,她是不是生出无穷的遗憾呢?那阵子,以美为最高天职的骄傲女人,巴不得所有女人都妒嫉的掉过脸去,而所有男人都成了看罗敷的古人。当然,这样的视觉行为,不要和偷窥,乃至带侵略性的言辞动作并列,否则,那就完全变味了。

  来源:大公报 作者:刘荒田 原题:“视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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