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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议修改《国家赔偿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5: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两会特派记者 李敬欣

  群众打官司难,打民告官的行政官司更难。最难的莫过于请求国家赔偿。担任多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全国人大代表李道民说,国家赔偿难是因为法律本身存在严重缺陷。在本次人大会议上,李道民代表提起了关于尽快修改《国家赔偿法》的议案。

  《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9年来,在国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该法是在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初期制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赔偿工作的开展,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

  李道民代表说,首先是确认程序变成了进入赔偿程序的“拦路虎”。目前因赔偿义务机关不确认或者故意确认没有违法,赔偿请求人不能进入赔偿程序的案件较多,由此造成了各级法院确认申诉案件急剧上升,损坏了国家法制形象。其次,《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强制执行,大量赔偿决定书不能兑现。还有,《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具体程序,使审理程序处于不确定状态。各地法院只好尝试创设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听证程序,其性质类似“造法”。另外,《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太窄、赔付金额过低等问题,都亟须通过修改《国家赔偿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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