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杀伤不属医保 治疗费负担难住一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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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9:5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3月8日,记者在市一医见到了被两名持刀歹徒入室杀伤的赵芳银(本报3月3日曾报道),由于儿媳查某已到肺癌晚期,4万多元的治疗费已让家庭不堪重负,而赵负伤后又花费了上万元抢救,虽已入医保,但社保部门认为这不属医保范围,这让赵家倍感艰难。 3月2日下午,赵芳银和儿媳查某在家中时,被两名入室劫匪杀伤,歹徒在搜走了赵身上的700元现金及查某治病的3000余元钱后逃离现场,大量失血的赵在医院经抢救后脱险。然而,输血、手术、治疗等,已花费了上万元的医疗费。 3月7日,躺在病床上的赵芳银告诉记者,儿媳查某去年下半年查出已是肺癌晚期,在贵医附院治疗时花了4万多元的治疗费,因无力承担高额的费用,他们已将儿媳转到费用较低的医院继续治疗,他被杀伤后,市一医采取了积极的抢救措施,挽回了他的生命,但进入省医保的赵,前几日已被告知,他的治疗费用可能不在医保范围之内。 3月8日,记者来到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审理部,一名姓何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赵的亲友已向她们提供了一份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赵被入室抢劫杀伤,根据劳动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打架、斗殴、车祸等有当事者负责的,不属于医疗保险范畴,而赵是被入室抢劫者致伤的,《办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她们领导正在研究,当记者采访将结束时,审理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开会研究得出结果,赵的负伤不属医保范围,不能进医保。 (张律 刘昌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