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1300元被罚2.31万元 3个村镇干部“亏”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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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0:1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六枝特区计生局获悉,该区平寨镇干部刘某在任包村干部期间,将私自收取的社会抚养费1300元与村干部私分,结果被计生部门罚款2.25万元。 据悉,自2001年以来,刘某在平寨镇底西村任包村干部期间,私自从陈友洪、舒万勇、杨华等农户家征收了社会抚养费2250元。之后,刘某与村支书蔡某、村委会主任陈某私分了其中的1300元。今年3月,六枝特区计生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实此事后,决定给予刘某党纪处分,罚款2.25万元;对村支书蔡某、村委会主任陈某各罚款300元。 (王武松 邓回云 寇启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