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何以难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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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2:4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近两月来,阜阳市大批民工外出务工,当地用工企业也在大量招工。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再度成为各级劳动部门关注的大事。笔者在采访中获悉,作为民工维权利器的劳动合同,虽然经劳动部门极力推广,仍为大多数企业和民工所忽略,仅在阜阳,三区个私企业用工签订合同者不足50%。颍州区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李经理告诉记者,近来他们每天都要介绍保姆,来登记求职的人也多是关心工资和待遇等问题,至于劳动合同,则由双方协商决定,签不签公司无法掌握。 颍东区劳动局局长方明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有关条件。劳动合同是民工维权的有力武器,前一阶段较为突出的欠薪问题,民工在维权时往往面临两大难关:一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二是提供其工作时间、待遇约定情况等证明欠薪的证据。而这只有靠劳动合同方能准确、有效地证明。没有劳动合同,民工在发生欠薪、随意辞退、拒缴保险等情况时,只能向劳动监察机构求助,而无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一些民工也知道劳动合同对于保障自身权益极其重要,但他们在合同签订中处于弱势地位。”颍州区劳动局局长孙灵贵说。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民工根本无力与老板讨价还价。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为职工交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担负更多的责任,一些餐饮企业更是借口人员流动快,而抵制劳动合同。 针对这种情况,阜阳市劳动部门已在各县市区选定3~5个用工较多的企业,试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让民工在维权自身利益中有“说话”的权利。但集体合同制度广泛推开尚待时日。阜阳市劳动部门将于近期开展劳动执法大检查,劳动合同将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劳动部门人士提醒进城民工:“上岗”之前切莫忘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签时,可以及时以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投诉。冯启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