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拟增加或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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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5:57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人民大会堂3月8日讯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宪法修正案拟增加或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 王兆国说,宪法修正案将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将这一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作这样的修改,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