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领导退休领“好处” 警惕权力腐败“期权化”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
据新华社电在“两会”采访中,不时有代表委员议论:现在一些“聪明”的领导干部为企业办事谋好处,在位时不拿企业的钱,而在退休后或辞职去企业“打工”时,以高额薪酬的方式得到老板的回报。浙江省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翁礼华代表说,群众把这种现象称为权力腐败的“期权化”。 在当前沿海地区干部“下海热”中,这种权力腐败的“期权化”,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值得警惕的新动向。 现在,领导干部“下海”最受争议的有两种类型:一是县、市党政领导或综合管理部门的领导到自己曾管辖地区的企业任职。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相当普遍。据了解,级别越高的干部,到企业去享受的待遇一般也越高,其收入是原来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二是职能部门掌握行政审批权的领导干部,“下海”后到原来被审批的企业任职。在不少地方,土地、城建、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或提前退休后到房地产公司任职的已屡见不鲜。一位代表对记者说,有的干部一“下海”就能拿到几十万元的年薪,还能得到车子、房子和股份,没有“特殊”贡献,老板难给如此待遇。 事实上,为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的从业行为,中纪委曾出台了“三年两不准”的廉洁自律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不准个人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提前退休的干部普遍没有遵守这条规定;二是一些干部采取了辞职的做法,根本不受这一规定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