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发展有利于共同富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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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2:07 京华时报 | ||
作者: 胡建礼来源: 记者:请问刘家琛委员,中共中央在修改宪法建议中提出将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您作为法律专家,对此有何评价? 刘家琛: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问题完成了一个历史性的重大飞跃。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有个过程,过去认为它是资本主义尾巴,不能说它是公有制的补充,最后才确定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目前在法律法规上对私人生产资料的保护表述不够明确,这样造成一些私营企业家对自己财产受法律保护感到不放心,使他们不敢投资,不敢扩大生产,甚至出现了见好就收、见钱就花的想法。有的还把一些资金转移到境外,这个数字可不是个小数字。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引进外资,但是国有资金本身不多,却还大批大批往外流,这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杀富’不能‘济贫’” 记者:请问厉以宁委员,现在社会上有一个现象,就是一部分人收入增长比较缓慢,这是什么原因呢?有人说是民营企业家富了,也就是说形成一种因果关系,我们穷了是因为你们富了,请问您对这种看法有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