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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距离付了8元钱几步之遥打“的”直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3: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杨静雅

  宁波晚报讯前天晚上,两名外地乘客从汽车南站打“的”到金龙饭店,下车后发现两地仅相距100多米,她们觉得司机在开车前应该提醒乘客路程很短,为此双方在付费时发生了纠纷。

  据当时的其中一名乘客王女士介绍,她是哈尔滨一家旅行社的经理,前几天和长春一家旅行社的经理一起来到浙江,想在“五一”黄金周时开拓温州和宁波的旅游市场。前天晚上8点多,她们乘长途客车从温州到宁波汽车南站。由于宁波的一家旅行社已经为她们在金龙饭店订了房间,她们出站后便拦住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要去金龙饭店。司机二话没说就载上了她们,谁知两人刚坐稳,出租车拐了个弯就停了下来,她们以为是暂停,司机却说了一声“到了”,还边说边笑。她们朝车外一看,发现确实到了金龙饭店,估计路程只有100多米。王女士觉得司机应该在开车前主动提醒,如果得知两地离得这么近,她们就用不着打“的”了。王女士觉得这趟“的”费付得冤枉,所以和司机发生了争执。但她们最后只得付了钱,可暗暗记下了出租车号码。事后,她们找到本报投诉。

  昨天,记者向市区出租车投诉中心反映了此事,一位袁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他们也经常接到这样的投诉。昨天,由于一名司机没告诉乘客两地距离,一外地乘客从天一广场到银泰百货打了一趟出租车,双方也发生了纠纷。

  袁先生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出租车的起步价是8元,即使车行了10米,从理论上来说也算是起步了,我们对这样的司机也只能是批评教育,无法处罚他们。”袁先生希望通过本报呼吁出租车司机要提高职业道德,在发现路程很短时,能给乘客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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