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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0:0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市农业局向媒体公布了将于4月15日实施的《贵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据悉,《规定》不仅涉及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还对市民关心的“吊白块”、“瘦肉精”、禽畜产品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食用农产品首先在生产基地的规划选址就将接受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还须建立质量安全记录档案,包括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防疫、检疫等情况,保证产品“有据可查”;另外,生产基地须向经营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等内容。

  对在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复配制剂,添加剂中,“瘦肉精”、“孔雀石”、“吊白块”被纳入明文禁止之列。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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