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医院出具虚假证据?安顺交警部门表示,不认可“私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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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0:2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桩普通的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仅为965元,安顺一家医院出具的催款通知上却标明是6400元,伤者据此让车主拿出了4500元钱来“私了”。安顺交警部门对这种“私了”并不认可,同时,交警部门对这家医院的这种行为感到担忧。 据安顺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的交警介绍,2月8日清晨8时30分许,一辆双排座小货车在开发区管委会门口路段与同向行驶的一辆畜力车相撞,赶畜力车的何某受伤。1小时后,事故中队交警将肇事驾驶员徐某抓获,并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此次事故交警认定驾驶员徐某负全责。 当天,肇事车车主刘某便将伤者何某送到了安顺红卫医院治疗,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挫伤、牙损伤、多发性皮肤擦伤。刘某预交了1000元的医疗费用。2月17日,何某的家属手持红卫医院的“催款通知”(有红卫医院印章)来到事故中队催车主交医疗费,上面写道:现发生医疗费用6400元,已预交1000元,尚欠医疗费用5400元。另外,其家属同时出具的另一张红卫医院的“住院病人帐目一日清”上也载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为6400元。但2月21日,车主刘某向办案交警出示了一张红卫医院收款收据,上面显示,车主刘某预交的1000元医疗费尚有35元的余额。 直属一大队的张大队长等人悉知此事后,顿觉蹊跷,决定对此展开调查。结果得知,伤者出具的“催款通知”和“住院病人帐目一日清”均是红卫医院给伤者何某提供的虚假证据,而何某又依据医院出具的虚假证据,于21日与刘某“私了”,刘某被迫付给何某4500元钱后,何某已于当天出院。 交警部门称,对当事双方的这种“私了”行为,他们并不予认可,双方应按正当程序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由交警制作出调解书。办案交警介绍,这起案例的赔偿额应该在2000元左右。 交警部门称,红卫医院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