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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担保制将在全市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0:3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郭靖)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在海曙、江东、江北区和科技园区实行一年多效果明显,去年实行这个制度的区域未发生一起因工资拖欠而造成的集体上访。昨天召开的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确定,这个制度将于今年上半年内在全市推行。

  工资支付担保的核心是采用经济手段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分为两种方式:一是以建筑企业为主体,担保金额为60万元;另一种是以工程项目为主体,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2%提供担保金;500万元以上的工程,超过500万元部分按1%计算担保金,但担保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建筑企业凭银行开具的保函办理施工许可证。一旦发生工资拖欠事件,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将动用担保金支付。为避免建筑企业因承接我市不同地方的工程而重复担保增加负担,今年还将推行工资担保统筹制度。

  拖欠工程款不仅损害施工企业的利益,也是造成民工工资拖欠的一个主要原因。为此,市建委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的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必须保证建设资金来源和工程款及时支付;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办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手续方可取得施工许可。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在结清欠款前不予办理新项目的施工许可,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将停止其所有开发项目的一切审批手续。考虑到建材涨价及其他因素,今后将严格控制最低价中标评标办法的实行范围。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将严格控制价格下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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