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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妹妹夺走丈夫(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9: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图为王玉珍向记者哭诉她的遭遇。
  宁波日报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鲁旭安)丈夫爱上了自己的亲妹妹,为了孩子和脸面,她含悲忍泪,企盼丈夫能回心转意,但换来的却是丈夫长达八年的遗弃和打骂。最后,她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这是新近发生在余姚四明山区里的一个真实故事。

  王玉珍家住余姚市四明山镇杨湖村,1987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的王焕江,王焕江人长得蛮帅气,脑子也活络,王玉珍很快和他结了婚,并生下一儿一女。王玉珍勤俭持家,王焕江在外做一点小生意,小日子过得倒也和和美美。但这一切,却因为王玉珍妹妹的出现而改变了。

  王玉珍的妹妹叫王乐珍,比王玉珍小7岁,是王玉珍从小带大的,姐妹俩感情一直很好。1995年冬天,王焕江到余姚市区开了一家小店,小姨子在小店做服务员。一天傍晚,王玉珍到余姚火车站附近的小店去,发现小店的门紧闭着,她敲了半天门,没人开门,她就在门外等着,但仔细一听,发觉里面有响动,她就又敲门。门开了,丈夫神色紧张、衣衫不整地出现在门口,妹妹王乐珍仅穿着内衣睡在床上,她当时气得差点晕过去。丈夫马上给她跪下求饶,并当场写下保证书,说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情,妹妹也跪下哭着求她。为了维持这个完整的家庭,王玉珍原谅了他们。但想不到的是,两个月后,丈夫竟然变卖了店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和妹妹一起失踪了。这一走就是三年。

  王玉珍咬咬牙,把家乡的田发包出去,带着儿子和女儿来到余姚市区租了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临时房,开始了艰难的生活。王玉珍到外面做零工,每月挣来的钱还不到600元,这笔钱就成了母子三人的救命钱。王玉珍的女儿对记者说,1997年春节是最困难的时候,他们连一个苹果都买不起,最后妈妈用仅有的五角钱买了一个最小的苹果三人分着吃,算是过了一个年。

  1998年3月,丈夫突然在老家出现了两天,很快又消失了。王玉珍听人说,这几年他和妹妹跑到慈溪开了一家饭馆,赚了一点钱,现在余姚郊区承包了一片果园,公然和妹妹出双入对,生活在一起。王玉珍就带着孩子找上门去,但想不到的是,王焕江竟然当着孩子的面让她滚。她哭着哀求丈夫看在孩子的份上跟他一起回家,丈夫却立即对她拳脚相加,把她踢倒在地,妹妹王乐珍也骂她没用,看不住自己的老公,母女三人顿时哭成一团。之后,只要丈夫看见王玉珍,就要对她大打出手。王玉珍只好远远地躲着他。

  王焕江对两个孩子不闻不问,从不拿出生活费,为此,王玉珍多次到当地镇政府和余姚市妇联上访。现在,女儿已年满18岁,儿子也12岁了。他们对记者说,如果没有妈妈含辛茹苦,他们不可能活到现在。

  这期间,王玉珍曾多次提出和丈夫离婚,但王焕江不同意,总是给她写保证书,说自己会悔改。为了孩子,王玉珍就在这片缥缈的希望中苦苦等待着。今年2月16日,她通过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状,要求追究丈夫王焕江和妹妹王乐珍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余姚市民邦律师事务所郑建荣律师免费为王玉珍做诉讼代理。

  就在王玉珍提起诉讼时,记者在余姚市东北街道的一个果园内见到了王焕江,他承认和王乐珍公开生活在一起,并说早就想和王玉珍离婚了,现在刚好是个机会。

  目前,余姚市人民法院已受理了王玉珍的自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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