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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向中行建行注资程序符合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1:4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讯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一楼发布厅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就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监管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问,周行长,您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现在外界对动用国家外汇储备注资中行和建行法律程序提出疑问,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从资金性质来看,国家外汇储备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资金?

  周小川回答说,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注资,是国务院作出的决定。作出这个决定的程序事先经过了很长时间的酝酿、研究和论证。程序研究论证过程包括国务院的法制主管部门找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以及人大专门委员会中负责和研究的重量级人物。因此,这个程序应该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的。当然,也可以对它提出问题,但应该是更具体的,比如说究竟是哪一条不符合哪一条法律了,这样才好进一步进行探讨和解释。但是我在这里可以非常负责地说,这个程序的研究是很充分的。

  外汇储备资金从宏观经济学来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很难用很简短的话加以说明。但是非常清楚的一条,外汇储备资金从来源、从用途和从决策程序上,都是和财政预算资金很不相同的。我们可以观察国际上的各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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