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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卖淫女到家中卖淫 宁波一七旬老汉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5: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1日电据中广网报道,为谋取蝇头小利,宁波一年近七旬的许老汉竟邀请卖淫女到他家中卖淫。日前,许老汉被宁波慈溪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许老汉是宁波慈溪市三北镇田央村人,2002年夏天,许老汉结识了四川籍卖淫女李某,见其有几分姿色,便邀请她到家中卖淫。李某欣然同意,并认许老汉作“干爹”。两人经商量后约定,李某每隔一段时间到许老汉家住几天,期间,由许老汉负责联系拉客,李某卖淫。自2002年8月至去年10月,许老汉采用电话联系嫖客等方法,先后介绍、容留李某向嫖客朱某等5人卖淫近18次,每次李某得款在三五十元左右。得款后,李某每次付给许老汉5至10元不等。至案发,许老汉从中非法获利100余元。去年10月27日晚,李某在许老汉家卖淫时被警方抓获。(记者焦健通迅员萧剑智警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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