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吁制定《保镖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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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5: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就在全国上下热切关注“保护私产入宪”的时候,在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又抛出一个话题“要为富人聘请的私人保镖立法正名”。广东团的代表黄德明今天提交了一份建议,要让私人保镖走到“阳光地带”并加以规范。 私人保镖在一些大中城市一定范围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有资料统计,当下中国有亿万富翁1000人,百万富翁300万人。近年来,针对富人阶层的绑架、敲诈、勒索、抢劫等暴力事件占刑事案件的比例逐渐增大。“富人阶层的人身安全”成了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黄德明呼吁制定《保镖条例》,从私人保镖的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私人保镖资质认定、私人保镖工作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制定并建立行业统一准入制度和行业标准,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出一个严格要求的自律机制,成立行业协会,公安部门管辖,对整个行业进行规范、引导、监督和管理。(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