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制定《社会救助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8:13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朱定)针对目前社会保障的水平和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基金缺口大、保障制度和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乐寿长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呼吁,切实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大力完善社会保障组织机构,使社会保障体系迅速健全起来。 乐寿长说,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综合性社会保障法律。以往颁布的各种法规文件,相互之间缺少必要的衔接,不能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可操作性差,执法难度大,如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拖欠费用的征缴等问题在执法时均有一定难度。乐寿长建议国家尽快制定《社会救助法》等相关法律,同时,解决好各个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套和衔接问题。 乐寿长还认为,现有的各级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大都集中在省、市、县一级,绝大多数街道、社区没有布点,导致劳动关系接续、多种保障费用征管等很难落实;很多地方的低保工作处于无机构、无编制、无经费的状况。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保障组织机构建设,确保从上至下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机构体系。乐寿长还提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力争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结合起来,逐步向政府负责、程序规范、强化救助功能的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迈进;在对城市低保进一步落实、完善的同时,低保工作的重心应转向农村,尽快建立起农村贫困居民最低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