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诚谊: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处罚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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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22:52 人民网 |
人民网记者 赵亚辉 “仅在1998年,我国市场上充斥的假冒商品价值就有约1300亿元,给国家税收所造成的损失约为187.7亿元,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商标标识侵仅的工业品所造成的税收损失。制假售假恶化了我国的投资环境,败坏了我国商品的国际信誉。”提起制假售假行为,贵州代表孙诚谊痛心地说,“虽然近年来,各级打假职能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假,但是效果不太理想,制假售假情况似乎有恶化的趋势。我认为,其中重要一个原因是处罚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打假可依据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主要有6部,其中对制假售假者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分别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或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由一万元到二十万元。而且在法律规范中,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标准,主要由执法人员来决定处罚的轻重。制假售假者一次所得往往抵得上多次被抓所受的惩罚,由于处罚过轻,制假售假者更加肆无忌惮。除了对制假售假者处罚力度不足外,我国还缺乏对为制假售假提供便利者的处罚。目前制假售假朝“一条龙”服务发展,如果只查处制假售假的某一环节,无法从根本上动摇假制售假活动的根基。(人民网北京3月12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