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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油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1:22 重庆商报

  广州日报13日消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上午对广州海关缉私局破获的全国最大的“蚂蚁搬家式”红油走私系列案共6案84名被告人同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洪钧死刑,被告人郑金宁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麦惠芳、郑金强、梁全根、梁伟勤、何建铭、何建国、黄培棠、梁玉桂等8人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垄断珠三角柴油市场

  据了解,这个全国罕见的特大走私集团首犯郑洪钧是广州番禺人。该走私集团共有走私船只80多艘,还拥有存储量巨大的专用油库,一般每天平均走私柴油1至2次,每次走私柴油几十吨,走私范围涉及广州、珠海、中山、东莞、佛山、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几乎整个珠江三角洲水域。

  “蚂蚁”生涯缘于偶然

  如此庞大的走私团伙是怎么形成的呢?据了解,郑洪钧绰号“阿七”,38岁,父母均是普通渔民;初中毕业后待业在家,后在镇上税务所做了8年临时代征员,1989年底替一香港老板打理水产养殖场,时常开着“新宝发002”等船贩运鱼走私到香港。有一次,卖完鱼虾回来后,有人向他购买船上余下的“红油”,他突然意识到,走私油比走私鱼好赚多了。从此,郑洪钧开始了他的“蚂蚁”生涯。“生意”越做越大,一个人单干发展到一个集团,逐渐成为活跃于珠江口水域的柴油走私大王。

  法院22天才审理完

  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被告人郑洪钧走私柴油22.6万多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3亿多元。被告人郑金宁、麦惠芳走私柴油17.4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03亿多元。其他81名被告人均参与走私或直接向走私分子非法收购偷运入境的柴油200余吨至19万余吨不等,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万余元至7320万余元。因涉案人员众多,该案被检察机关分成6批起诉,广州市中院耗时22天才审理完毕。(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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